关于印发《南通市市区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实施办法》的通知 通州、崇川、港闸区政府,开发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单位: 为了鼓励举报“小金库”违法违纪行为,根据省治理“小金库”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的中共中央纪委、财政部、监察部、审计署《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》(苏治金发[2009]2号)和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南通市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通办发[2009]42号),我们研究制定了《南通市市区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实施办法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 附件:.《南通市市区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实施办法》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