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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市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事项
发布时间:2008-01-21   已被阅读  次
 受理部门:南通市财政局(受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、部省属单位、金融机构会计人员)
 咨询单位:南通市财政局会计处
 咨询电话:0513—85594203、85594129、85594196
  申办材料
  1、填写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》;
2、准考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;
3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复印件;
4、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;
5、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,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,必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。
[办理时限]:即时即办
 [办理依据]:
 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26号)、《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》(苏财会[2005]13号)
 [办理收费]:
 工本费20元
[收费依据]:
 苏价费函[2001]207号;计价格[2002]1575号
  办理流程
 1、申请人申请(递交申报材料);
2、受理(材料完备);
3、对材料进行审查;
4、批准(不批准)资格(批准的即时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)。
 
[受理条件]:申请条件符合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
[受理地址]:南通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(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一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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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行维护:南通市财政局办公室
地址: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(226001)
电话:0513-85594111 传真:0513-85584280-0 8559418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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